本次招标项目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四川省川主寺至汶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保监理
川汶高速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黄胜关村,顺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止于汶川县,接都江堰至汶川(都汶高速)、汶川至马尔康(汶马高速)高速公路。全长198.742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TG B01-2014)执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于2024年9月11日以川水许可决【2024】252号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水土保持方案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方案及其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保监理及水保监测服务,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SBJL、SBJC。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SBJL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任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SBJC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SBJL、SBJC: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包含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 24 个月。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管理机构,SBJL 标段须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机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3.4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存在上面讲述的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的注册网员;于2026年 1月4日23时59分至2026年1月26日09时00。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和相关费用。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1月26日08时30分~09时00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 。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问题造成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投标人利用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开标记录表完成电子签章后,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的方法》(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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