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昌黎县格外的重视,积极做出响应省、市有关政策,持续发力,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不停地改进革新,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审批流程一直在优化。通过精简环节,取消多项不合理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合并相近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审批事项名称、材料和时限,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并动态管理。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明确各阶段牵头部门和审批内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中小型项目审批。实行联合审图和验收,统一标准和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负担。
审批管理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加强业务协同。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为公司可以提供服务。各审批阶段实行“一张表单”申报模式,共享申报材料。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协调、督办机制,推动相关制度立改废释。
监管方式不停地改进革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检查。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入驻政务大厅。
通过一系列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审批时间缩短、流程简化,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提升公司投资积极性。政务服务水准不断提升,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信息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加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社会满意度慢慢地提高,改革成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提升。



